原文:
>>1. 人生要過得好需要三個條件:健康、金錢 與愛。
>>2.一般人有一百的能力,卻只有用十出來, 只要能多用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我們就會變成愛因斯坦。
>>3.成功 = 目標(百分百,且是很明確的) + 方法(無限種)。
一。>> 「人生『要』過得好,『需要』三個條件 健康、金錢與愛 」
這一段敘述中包含了兩個「要」字,「要」代表慾望,一旦慾望不得滿足時大概生活無法過得好的。
假如『窮人人生過不好』,那請問,擁有多少錢財算脫離「窮」字?十萬,百萬,千萬?百億,千億?是由誰來決定這個數字呢?我相信這個數字只有自己能回答,意即「滿足即為富」,那請問「一個沒有錢的人就沒有資格滿足嗎?」
假如「病患人生過不好」,那請問,殘障病痛的人是否就與「幸福人生」絕緣了呢?
請不要忘記,所有的生物都患了一個不治的病「死亡」,我們終將會死,要是我們光恐懼「死亡」而無法享受人生,那再健康,有名利也是枉然,然而病痛之人也一樣,要是能無懼於自身的病痛而去享受親情,友情,愛情等生命中其他的好處,那病痛者仍然無法享受幸福嗎?
到底多少幸福才是「好人生」呢?
「人生」是可以被打分數用來彼此比較的遊戲嗎?人生的幸福,好與不好有標準嗎?
「幸福」是絕對主觀的,在病痛徹骨的病床邊緣也有親友的傾心關懷,在死亡瀰漫的戰區也有戰友的相對扶持,不錯那都是痛苦的地方,但「人生」本來就是如此的一個地方,唯有當事人自身覺得幸福時他才是幸福的,於他擁有多少錢,身體的狀況,社會地位和學識才智無關。
瞭解了以上這一點,我想其他都是多講的了。
但是除此之外的誤導還有許多…
二。 >>『一般人有一百的能力,卻只有用十出來, 只要能多用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我們就會變成愛因斯坦。』
一萬的百分之十是一千,一百萬的百分之十是十萬,而十萬肯定比一千多很多,既使愛因斯坦真的只用了大腦的百分之十一但是卻不表示他的智商和我們相等。
能力要和自己比較,只要我們能比昨天的我進步那就是值得高興的事情,拿自己的能力去和他人甚或愛因斯坦比較那是庸人自擾。
三。>>3.成功 = 目標(百分百,且是很明確的)+ 方法(無限種)。
要是成功是建立在目標之上的話那所有的登山家若不是窮就是白癡了,因為他們可以坐直昇機上去。
一場戀愛令人心醉神迷的是過程,一場球賽令人興奮呼喝的也是過程,要不是過程,這一切人生的活動都會變得淡而無味。
也有人說成功的意義是「對自身的行為感到滿足」,而這一個定義之中沒有「目標」存在,我也很難想像一個憑作弊或賄賂而達到目標的人會覺得滿足,但是要是沒有「滿足」那「成功」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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